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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刑辩律师精准辩护,公诉机关对嫌疑人不起诉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4-01-24 10:25:57

2024年初,检察机关对我所林建才律师承接辩护的黄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做出不起诉决定,黄某某不再因为涉罪遭受牢狱之灾。这是我所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取得的又一起成功案例。本不起诉案件既是我所律师于2023年在刑事辩护方面的完美谢幕,又是2024年我所律师业务的开门红。

2023年914日,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的黄某某在饮酒后驾车被查获,经抽血化验后显示血液乙醇(酒精)含量近150mg/100ml,远超危险驾驶的入罪标准。公安机关于922日作出立案决定,在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林建才律师带领蒲海富实习律师,一起担任黄某某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及时查阅案卷材料,会见嫌疑人,观看现场,积极寻求案件突破点。根据黄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情节和表现,以及危险驾驶罪相关法律规定和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辩护律师书写了有理有据的辩护意见,积极与检察官沟通。检察机关在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之后,对本案做出来不起诉处理。

生命可贵,自由价高。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涉案后,应当聘请专业律师,为自己悉心辩护,在法律范围内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对自己生命自由的尊重,也是对法律的敬畏。本案为醉酒涉案案件,本所律师为黄某某提供了精准辩护,使其不被移送起诉。但是,我们要遵纪守法,杜绝酒后驾驶,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避免危害社会,危及公共安全,影响家庭、工作和生活。



【文:北京安理(海口)律师事务所 蒲海富实习律师报道】